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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首个重污染过程如何应对?

2018-01-16 环境保护

根据预测预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1月12日至17日将出现重度污染天气。环境保护部已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省(市)人民政府发函,通报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要求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启动相应级别预警,切实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1月14日22时全国空气质量状况


针对本次区域污染,环境保护部及时采取一系列举措,1月11日环境保护部通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近日将出现重污染天气,要求各地切实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并对各大气强化督查、巡查组发出了应对重污染天气督查巡查2018第1号令。在京津冀及周边“2+26”城市启动重污染预警,以削减污染峰值,降低污染增长速度。


1.北京市

北京市于1月13日0时启动空气重污染橙色预警,1月14日,全市上下积极行动,继续严格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共同应对空气重污染。


1、市区各部门严格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住建部门:出动检查人员552人,共现场检查工地564个,共责令整改工地50个。


园林绿化部门:共出动督查人员461人次,检查现场141处。


城市管理部门:出动作业人员48841人次、作业车辆3434车次、检查人员2448人次对重点道路每日增加1次及以上清扫保洁作业;出动检查人员1251人次、检查车辆442车次,检查道路1089条次,处罚渣土车7台。


交通委执法部门:加强机场、火车站、省际客运站等重点地区的监管,出动执法人员229人次,检查运输车辆207余台次,查处违规货运车辆3台。


经信部门:共出动检查人员600余人次,现场督查检查停限产企业530余家。现场检查发现,顺义区燕京啤酒有限公司蒸汽管道正在维修,露天刷漆,已当场要求企业停止施工行为。针对北锅环保设备及北重汽轮电机2家企业工作应急预案中应急措施不明确等问题,要求企业进一步调整预案。


各区认真落实属地主体责任,昌平、怀柔、西城、朝阳、海淀、房山、通州、大兴、平谷、密云、延庆等区主要或主管领导带队督查措施落实情况,全力推动各项应急措施落实到位。


2、加大督查力度 形成高压执法态势


1月14日,市政府督查室联合市环保局采取暗查的方式,由市环保局领导带队,分别现场检查了朝阳区、海淀区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在海淀区北太平庄街道,督查组发现部分应急措施未落实到位,已现场要求整改。于2017年12月中旬进驻怀柔、密云、延庆的3个市级环保督察组以重污染应急工作为重点,现场督察进驻区各项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市环保局全局动员,按照分片包干的原则,重点围绕乡镇(街道)预案落实情况,现场督查海淀、朝阳、石景山、门头沟、大兴等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各级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均已现场要求立即整改,突出问题将进一步移交相关属地和部门进行处理。


全市环保部门针对“三烧三尘”、工业企业污染排放积极开展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546人次。固定源方面,检查企业540家,发现料堆未苫盖、部分设施未安装废气收集设施等环境违法问题17起,均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立案处罚或移交相关部门。移动源方面,共检查各类机动车104739辆次,现场移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罚超标727辆次,入户检查处罚排放超标14辆次。


城管执法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4309人,共规范、查处违法行为66起。其中:检查工地733个,规范工地45起;检查渣土车辆95辆,规范17起,立案3起。


2.天津市

天津市1月13日启动空气重污染橙色预警,全市各区和有关单位严格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各级环境执法人员坚守一线,检查重点企业、重点工地等,坚决打好应对空气重污染的硬仗。


1月13日,河西、津南区政府及市公安交管局主要负责同志,津南、宝坻、蓟州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开会部署并带队检查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情况。


市环保局派出3个督查组对部分区、成员单位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查,5个环保执法组对工业企业开展执法检查。


市公安交管局设置岗位318处,出动警力820人,加强道路巡查管控和限行车辆拦检处罚,共查处中型、重型载货汽车违反重污染天气限行交通违法行为718起。


市交通运输委联合环保、交管、工信部门对天津港和重点用车企业进行现场督查。


市发改委、建委、工信委、市容园林委、交通运输委、国土房管局、水务局共派出38个专项检查组督查检查点位114个。


1月13日,全市各区、各部门累计出动督查检查人员7846名,依照清单抽查工业企业1689家,各类施工工地1249个,混凝土搅拌站67个,餐饮企业1090家,露天烧烤点位217个,加油站3座,遥测、拦检机动车773辆,处罚超标柴油货车7辆。对所发现问题均现场要求立即整改。


3.河北省

河北省大气办印发《关于启动区域一和区域二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要求石家庄、保定、廊坊、邢台、衡水、邯郸、唐山、沧州和定州、辛集市,于1月12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采取应急减排措施。预警解除时间为1月17日24时,具体解除时间可根据临近空气质量预报结果自行调整。


经河北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1月12日至17日河北省将出现连续6天重污染天气过程,区域一(石家庄、保定、廊坊、邢台、衡水、邯郸和定州、辛集市)和区域二(唐山、沧州市)将达到区域橙色预警水平。通知提出,各市要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对不认真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的予以严肃追责问责。


根据《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指导意见》,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期间,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和定州、辛集市全社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主要污染物,在橙色预警级别的减排比例应达到20%以上,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比例应达到15%以上。各地根据本地污染物排放构成,可内部调整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减排比例,但二者减排比例之和不应低于上述总体要求。其他地区可根据本地污染特征参照执行,适当调整各项污染物减排比例。


4.山西省

1月10日晚,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发布今年第1号应对重污染天气调度令,1月11日12时至15日24时,要求太原等10个城市采取不低于橙色级别的应急减排措施。


根据山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气象局会商预测,1月12日至15日,山西省将出现一次重污染天气过程, PM2.5 小时浓度峰值可能达到200至300微克/立方米。按照《山西省应对重污染天气调度令实施办法(试行)》要求,我省要求太原、朔州、忻州、晋中、吕梁、阳泉、长治、晋城、临汾、运城10个城市积极应对。


调度令要求,在1月11日12时至15日24时期间,各市要采取不低于橙色级别的应急减排措施,并随时根据空气质量变化情况提高预警级别,加强应急减排措施。1月16日后,根据环境空气质量预测情况,决定预警持续或解除。


在此期间,各市要加大巡查和执法力度,严格落实工业企业错峰生产与运输、工地停工等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措施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到位,对未按要求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实施严肃问责。


5.山东省

1月11日,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向各市发函,要求切实做好1月12日至17日重污染天气过程应对工作。 


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省级环境监测中心会商结果,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预计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年1月12日至17日将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部分城市空气质量可能达到严重污染。经预测,1月12日至17日,我省将会有一轮中至重度污染过程。环保部要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按照《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和应急减排措施修订工作方案》和各地新修订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实行重污染天气区域应急联动,“2+26”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分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山东省对此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部署,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要求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7个传输通道城市严格按照环境保护部“区域联动”要求,于12日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13日0时启动二级响应,采取应急减排措施。同时建议枣庄、东营、潍坊、泰安、莱芜、临沂6市要按照“提前预警、提级防控、区域联动、削峰降频”的原则,于12日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13日0时启动三级响应,采取应急减排措施;青岛、烟台、威海、日照4市要密切关注空气质量变化趋势,加密预报会商频次,当预测空气质量指数符合预警发布条件时,要提前发布预警,及时启动应急响应。

  

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要求各市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此次重污染天气过程应对工作,做好信息发布及日报工作,及时公布预警信息。省级强化督查组、巡查组将对各地重污染天气应急启动和《应急预案》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查,确保切实落实各项减排措施,缓解重污染天气影响,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6.河南省

1月12日,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组织召开全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视频会议,分析研判近期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


会议分析了12日至17日污染过程。预计1月中下旬,气象条件有明显转差迹象,冷空气强度明显偏弱,气温较上旬明显升高,京津冀的整体形势也较上旬变差,传输的不确定性增加。预计近期将出现3次污染过程,分别是1月13日至17日、1月20日至25日和1月29日至2月5日。


会议要求,要加强分析与研判。及时启动预警及响应,在省级预警的基础上,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环境空气质量和研判情况,采取更高级别的响应措施。根据省攻坚办每天会商研判结果和调度指令,组织人员24小时值班,可能达到更高预警级别条件时,及时升级预警级别。进一步加强调度,及时准确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调整管控措施。


要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一是要抓好重点涉气企业管控。二是要严格抓好移动源污染管控。三是抓好夜间督查巡查。要认真开展强化督导检查。各地要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情况和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强化督查,切实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各项管控措施落到实处。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21个省驻地强化督查组要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减排清单,重点抽查企业停限产措施落实情况。


会议强调,全省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充分认识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大的勇气、更强的决心,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措施,做到启动响应迅速,采取措施果断,落实减排有力,最大限度降低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影响范围、污染程度及持续时间,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环境权益。



7."2+26"城市驻点组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负责人介绍,此次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驻守在“2+26”城市的28个强化督查组和102个巡查组将共同协作,重点对“2+26”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启动情况及相关企业单位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现场检查。强化督查巡查办公室将实时调度各组检查情况,每天通报督查情况及发现问题。切实督促各地人民政府和相关企业单位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要求的停限产措施,有效降低重污染天气过程污染物峰值,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和“2+26”城市驻点专家组将持续开展重污染成因分析工作,并为地方“一厂一策”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提供技术指导。


8.污染预报

1月15~17日,受不利扩散条件影响,大气污染物不断累积,区域中南部重度污染形势在此期间将继续维持,部分城市可能出现严重污染,影响范围包括北京、天津、石家庄、保定、邯郸、邢台、临汾、德州、郑州等城市,PM2.5小时浓度峰值可能达到250微克/立方米。18日前后,受冷空气影响,区域污染形势自北向南逐步缓解。考虑到大气条件预报不确定性影响,具体形势有待临近判断。


15日,扩散条件总体不利,污染物在太行山及燕山山前平原地区堆积,区域北部和山东东部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其余地区以中至重度污染为主,河北中南部和山西南部个别城市可能出现严重污染,首要污染物为PM2.5。


16~17日,受弱冷空气影响,区域北部和山东东部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其余地区将维持中至重度污染,河北中南部个别城市可能出现严重污染,首要污染物为PM2.5。


18~19日,受冷空气影响,区域污染形势自北向南逐步缓解,区域北部以优良为主,中南部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18日河南北部局地可能出现中度污染,首要污染物为PM2.5。


( 来源: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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